乘客遇车祸受伤电脑摔坏该谁赔? 仲裁给出答案

  东北网1月2日讯(采访人员 佘雨桐)乘客坐客车遭遇车祸 , 自己受伤 , 笔记本电脑也损坏 , 要求客车公司赔偿医药费和电脑维修费时 , 却被拒绝 。 乘客申请了仲裁 , 结果怎样了呢?2日 ,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公布了这起典型案例 。

  2018年5月3日 , 王先生乘坐昌顺公司的客车从哈尔滨市去五大连池市 。 途中 , 该客车和一货车相撞 , 导致王先生受伤 , 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也损坏 。

  经交警部门认定 , 货车驾驶员违章驾驶 , 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 。 王先生因住院治疗支出医药费8000元 , 笔记本电脑维修费500元 。 王先生要求昌顺公司赔偿其医药费和电脑修理费 , 昌顺公司以其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无过错为由 , 拒绝支付 。

  王先生申请仲裁 , 请求裁决昌顺公司支付医药费8000元及电脑维修费500元 。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给出仲裁结果 , 由昌顺公司支付王先生医药费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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