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明细,老兵已老!(战友传一下( 六 )

320元

根据2017年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 , 从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 其中 , 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 , 每人每月提高50元 , 达到每人每月550元 。 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 , 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 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 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4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 。

那么 , 全国各地区落实情况如何?农村、城镇下岗失业、在职参战老兵优抚金现在每月多少?

国家优抚基数为5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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