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将严惩“车闹”“机闹”“高铁霸座”等行为( 二 )

《意见》指出 , 要持续强化信用记录 。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水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进行记录;铁路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查处的具有扰乱站车运输秩序、倒卖车票、制贩假票、持伪造或过期无效车票乘车、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记录;民航部门要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对具有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或根据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记录 。

同时 , 发挥信用监督作用 。 按照中央文明委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 , 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对客运服务相关企业开展了公共信用评价 , 各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将评价结果作为加强信用监管的参考 。 鼓励广大旅客通过“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 , 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 , 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质服务 , 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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