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诸多问题引来争议不断 为何拿不到拿不足?( 四 )

耽误劳动损失金额难举证

“案件审理中 , 举证难普遍存在 。 ”朱宪勇说 。

实践中 , 对于应得的误工费 , 拿不出证据或证据不充足拿不到;特殊群体更是会因为没有计算标准而拿不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 误工费按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的 , 可以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提到这一规定 , 王桩感到委屈 。 2016年12月 , 王桩被一家果蔬物流公司聘为半挂车司机 , 公司以现金形式每月发放工资7500元 。 2017年5月 , 王桩出了车祸误工半年 , 索赔时因拿不出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 , 只能按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根据《辽宁省统计年鉴2017》交通运输业沈阳该行业平均月薪5606元计算) , 少拿了11364元 。 “我工作才6个月 , 就因为我没签劳动合同 , 就没按我实际收入计算 , 有点不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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