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回购、报废 济南三年内将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

央广网济南1月5日消息(采访人员桂园)《济南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1月3日发布 。 根据方案 , 济南市将整顿清理低速电动车企业 , 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 , 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 。

3日发布的《济南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明确 , 今后要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准入条件;停止注册登记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 , 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 , 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 , 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 。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 , 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 , 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 。 多数低速电动车属于道路机动车辆 , 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 , 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 存在生产经营无序、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等问题 。 引发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 , 严重影响了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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