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盐城多名官员被调查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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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盐城多名官员被调查给予警告处分

本文标题:重拳出击 盐城多名官员被调查给予警告处分

为进一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推动良好政治生态形成,现选择近期查处的8起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东台市航运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王志勤因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被问责。王志勤任公司主要领导以来,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缺失,多数发票报批手续不全且涉及金额较大;有的以复印件为附件入账支出解困金且手续不规范;有的以白条形式列支招待费且数额较大。这些问题违反了《会计法》和相关财务规定,王志勤在发票签批中未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未履行应尽的监督、审核职责,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2月,东台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给予王志勤党内警告处分。

建湖县恒济镇副镇长郭正标因该镇财政所违规发放加班费被问责。2016年底,恒济镇财政所违规向镇党政办、财政所的11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1.1万元。作为分管副镇长,郭正标不仅未予制止,还参与领取加班费1000元。鉴于郭正标2016年5月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2月,建湖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阜宁县原林牧渔业局局长、党委书记王贵法等三人因单位发生多起违纪案件被问责。2015-2016年间, 阜宁县林牧渔业局所属水产技术指导站在项目经费中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擅自收受回扣用于账外支出,所属林桑果技术指导服务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虚列支出将公务接待费用预算结余款报支后用于账外其他支出。王贵法对下属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予制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2018年7月,阜宁县纪委给予王贵法党内警告处分;原局纪检组长杨东、副局长董乔仕分别因履行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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