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典型案例 一个违规饭局11人受处分( 二 )

高玉泉、高俊元、闫德发、孔令胜、彭祥锋、陈凡军、公彦义、李大连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 , 违反有关规定 , 工作日午间饮酒 , 造成不良影响;廉士东当天中午虽未饮酒 , 但组织宴请 , 造成不良影响 。 平邑县纪委给予高玉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给予高俊元、闫德发、孔令胜、陈凡军、彭祥锋、公彦义、李大连等7人党内警告处分 , 县监委给予廉士东记过处分 。

地方镇时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燕守才 , 工作日中午接受他人宴请 , 且在宴请中未能及时制止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 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 造成不良影响 , 平邑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

地方镇党委书记马超群 ,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 该镇工作人员高某在9月14日因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被市纪委通报后 , 又发生多名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 对此 , 马超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 经平邑县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纪委常委会批准 , 给予马超群党内警告处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