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意外得知自己竟有“案底” 再审检察建议还申诉人清白

家在安徽、身在福建 , 从未去过江苏苏州 , 却被警方告知16年前曾在苏州犯下诈骗罪?日前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 解开疑团 , 还申诉人清白 。

2017年12月 , 在福建打工的安徽人吴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 。 办案过程中 , 民警发现吴某有犯罪前科:16年前他在苏州因诈骗罪获刑 。 吴某知道后懵了:自己从来没有去过苏州 , 怎么会在苏州被判刑呢?

当地民警经多方取证 , 并询问16年前诈骗犯罪同案犯 , 证实吴某确实未参与作案 , 但到底冒名吴某的是谁 , 却始终没有人指明 。 2018年5月 , 吴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宣告缓刑 。 缓刑考验期内的吴某始终疑惑公安系统中的“前科”记录 。 他决定追根刨底 , 寻回清白 。

经吴某提出申诉 , 2018年10月 , 相城区检察院决定对这起16年前的诈骗案立案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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