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委发布“最后通牒”后4个月165名外逃人员投案自首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采访人员朱基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 , 国家监委等5部门于2018年8月23日发布的敦促外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取得显著成效 , 在公告规定的投案自首期限(2018年12月31日)之前 , 全国共计从46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41人 , 其中主动投案165名 。

  据介绍 , 根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决策部署 , 2018年8月23日 , 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 公告指出 , 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 , 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自动投案 , 或者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 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其中 , 有效挽回被害单位、被害人经济损失 , 积极退赃的 , 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 , 可以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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