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月1日起 申请低保、保障房等要先查"家底"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江苏2月1日起 申请低保、保障房等要先查"家底"》。//本文由热心网友[永远的小娘子] 投稿。


江苏2月1日起 申请低保、保障房等要先查"家底"

本文标题:江苏2月1日起 申请低保、保障房等要先查"家底"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2月1日起,申请低保、保障房等救助要先查“家底”)

想要申请低保、保障房等救助,今后要先来查查 " 家底 "。1月8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江苏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房子、车子、存款、股票、保险等都要核对。新办法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如今,社会救助已经成为大概念,不单单是低保,而是扩展到了特困、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临时救助等诸多方面。《办法》明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对象包括申请或接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的家庭及其相关成员。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此前,江苏已建立了家庭收入信息核对平台,不管是申请低保、还是保障房等救助,都必须先过一下这个多部门联合的审查关,即民政、公安、住建、税务、工商、人社、房产等多个部门跨部门信息共享。但是对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的核对,还有一定困难。此次《办法》出台,将提升社会救助的有效性和精准度。对于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支出状况以及其他基本情况。收入状况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船舶和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等资产。其他基本情况包括户籍、赡 ( 抚、扶 ) 养、就业、就学和残疾人类别、等级等。

根据《办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 建设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 , 逐步实现核对平台与政府大数据平台数据交换和共享。在个人隐私问题上,《办法》要求救助单位、核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核对工作中获取的核对对象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与核对工作无关的组织或者个人泄露。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