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设立企业应急转贷金

  经济日报讯 采访人员张玫报道:温州市新一期总规模为2亿元的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近日正式设立 。 据悉 , 温州市域内经营正常、信用良好、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企业 , 均可提出使用申请 。

  温州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 申请急转贷资金的条件为: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在温州市范围内、还贷存在困难的正常经营企业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可以申请本转贷资金:在温州市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贷款的;在温州市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票据、信用证等转为资金贷款的;注册地在市区范围内的 , 在温州市辖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贷款 , 当地尚未设立应急转贷资金的;温州市域范围内跨区域发生贷款 , 不能使用当地应急转贷资金的 。

  温州市明确: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的企业 , 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 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 数额特别大的 , 需分成多笔转贷 。 对使用转贷资金的企业 , 贷款银行原则上不改变企业原贷款风险分类 , 不影响企业其他贷款的正常转贷、续贷 。 另外 , 转贷资金的使用费用 , 每日按照万分之一点五计算 , 由银行一次性足额向企业收取 , 不足一天的以一天计算;使用费用按年度上缴市财政局 ,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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