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购高铁票时发现自己竟然成了“老赖”!

2017年的一天 , 小方购买高铁票时 , 意外发现自己买不了一等座票 , 提示信息显示已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 小方懵了 , 自己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大学生 , 怎么就成“老赖”了?小方上网一查 , 得知她在官渡区法院的一个民事案件中被判承担9000余元的赔偿款 , 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 自己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 。 可判决书上的原告和被告她一个都不认识 , 认定的事实也不知所云 , 这是怎么回事?

蹊跷 不认识原被告的她被起诉了

小方查询到的判决显示 , 2014年3月9日晚 , 其受邀与同案被告李某、死者宁某等人一起在昆明市牛街庄一烧烤摊吃烧烤、喝酒 。 宁某吃烧烤时大量饮酒 , 引起胃部食物反流开始大量呕吐 , 被告未采取任何救护措施 。 离去时李某等人将宁某带至一旅馆住宿 , 次日8时许发现宁某可能死亡 。 110警察和120急救人员到场后 , 确认宁某因酒精中毒死亡 。 原告宁某的父母认为被告的重大过错致使宁某死亡 , 并给原告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 故起诉要求小方、李某等八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