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构认识海关高管,以捞货为由诈骗多名代购87万元( 四 )

检察机关认为 , 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 骗取公私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日前 , 廖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桐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

(原题为《多名代购多次花钱托关系“捞货” , 却不知“海关领导”是熟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