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要求

  央广网北京1月8日消息(采访人员刘飞 王逸群)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 , 日前 , 自然资源部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 促进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和集约利用 。 这也是针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情形制定的专门政策 。 通知明确 , 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填海 , 应责成违法用海主体坚决予以拆除 。

  相关通知中明确 ,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 , 组织开展生态修复 , 集中连片或相邻的围填海工程可以组织开展整体生态修复 。 经评估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填海 , 应责成违法用海主体坚决予以拆除 。

  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司长高忠文介绍 , 拆除就是填海造地要恢复海域的原状 , 要进行之前的评估和拆除后的后评估 , 确保拆除到位、恢复原状到位 。 对生态环境没有重大影响的 , 要进行生态化处理 , 进行生态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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