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房子后同事的妻儿不肯搬离 双方闹上法庭( 三 )

同年6月6日 , 新化县法院判决伍某珍、刘某华停止对曾某所有的位于“上海星城”小区房屋的侵害 , 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搬离 。

购房经过确认房屋所有权人

伍某珍称 , 2014年7月31日 , 刘某与曾某签了借据 , 上写曾某借了20万元用于买房子 , 没有还款 , 因此拒绝搬走 。

“最终法院判定房屋所有权人为曾某 。 我们不服 , 就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 。 ”伍某珍表示 。

“曾某回来叫我们搬出去 。 不搬出去 , 曾某就把锁换掉 , 并断电 。 我们就叫开锁师傅换锁 , 在别人屋里搭电 。 ”刘某华说 。

此外 , 伍某珍、刘某华坚称 , 那笔二十万元的借条在他们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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