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房子后同事的妻儿不肯搬离 双方闹上法庭( 四 )

在新化县法院的民事判决书里 , 法院审理查明 , 曾某与刘某两人关系很好 , 有过婚外情 。 伍某珍与刘某系夫妻关系 , 没有离婚 , 因关系不好 , 分开居住过 。

法院还查明 , 曾某购买原房主房屋 , 支付预付款1800元 , 之后共计支付购房首付款180000元 。 曾某与原房主一同前往银行及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贷款、过户手续 , 剩余房款由曾某向银行贷款一次性付款给原房主 。

之后 , 原房主与曾某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 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登记在曾某名下 。

新化县法院认为 , 从曾某的购房经过来看 , 曾某主张该房屋归其所有 , 符合法律规定 , 法院予以支持 。 而伍某珍、刘某华主张该房屋是刘某出资购买 , 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 没有提交相应证据 , 法院不予采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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