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加强寒假期间民办学校管理

  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 ,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 推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 近日 , 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要求 , 各民办学校要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 , 统筹安排期末各项工作 , 合理安排假期工作 , 科学制订新学期工作计划;要坚守底线 , 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 , 把安全工作放在寒假工作的首位 。

  《通知》强调 ,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规定 , 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 规范招生宣传 , 规范课程教学 , 杜绝“超纲、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 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禁止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 要将任课教师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信息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 。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 要按照《长春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春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 , 加大跨部门执法力度 , 对无证无照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 , 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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