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再获政府减税“礼包”( 二 )

  会议同时提出 , 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 , 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 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此外 , 会议明确 , 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 , 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 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 , 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

  “此次会议提出了针对小微企业的多项减税举措 , 政策力度大 , 涉及范围广 , 将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 , 也将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助力企业发展 。 ”蒋震说 。 根据会议部署 ,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 , 实施期限暂定三年 , 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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