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种好地方“试验田”( 二 )

  因事设机构 , 任事委责 , 甚至将之前一些被“默认”为临时性、议事性的机构常设化 , 体现了打破旧有条条框框的改革思路 。 此前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 , 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 , “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 , 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 目前各地机构改革中涌现出来的这些“新面孔” , 既是因地制宜推进改革的体现 , 也可以看作探索经验的“试验田” , 体现了“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的改革方法论 。

  针对不同的省(区、市)情、不同的发展阶段 , 通过机构改革把之前不方便管、不愿意管、找不到谁来管的领域真正管起来 ,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 有助于实现政府服务的渗透、下沉、精细化 , 转化为人民群众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 比如 , 辽宁省把营商环境建设局设为省政府的直属机构 , 在全国是独此一家 。 这向外界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当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努力是经常性事务 , 不是一阵风 , 而是常有职司、有责有权 。 这说明辽宁省直面存在的体制机制短板 , 把营商环境建设当成全省的日常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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