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大型“消费投资”传销案一审审结 15名传销“老总”被( 二 )

2017年8月5日、15日、25日 , 该传销组织分别在防城港市某酒店举办三场“老总回馈宴” , 目的是想证明“消费投资”体系有实力 , 可以在公开场合庆祝 , 让一些正在被发展进“消费投资”体系的新人看到他们的实力 , 也让已经在组织内部的人员能够继续做下去 。 不曾想 , 庆功宴变成了抓捕现场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涉案的“消费投资”暨“资本运作”或者“1040阳光工程”的组织 , 是以北部湾经济开发建设为名 , 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加入资格 , 根据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 , 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 ,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 骗取财物的传销组织 。

被告人吕某进等15人加入该组织后 , 积极发展下线 , 骗取他人财物 , 各被告人通过微信发布宣传、培训通知 , 收取申购款 , 召开和参加老总回馈宴等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 , 为传销组织的发展壮大起到组织、领导的重要作用 , 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