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主干道路亮灯率98%以上( 三 )

  设置区域:重点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主要景观河道及两岸建筑物、构筑物;机场、港口、码头、车站、商业街(区)、桥梁、电视塔、体育场(馆)、公园、公共绿地、广场、旅游景点及其他大型公共场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风貌建筑;户外广告设施等 。

  维护运行:应当按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开启和关闭 。 遇有重大活动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启闭景观照明设施的 , 按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时间执行 。 (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