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全面提升公交车安全防范整体水平

  对以暴力方式影响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驾驶的 , 一律依法立案侦查 , 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 , 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

  本报北京1月10日讯 采访人员刘子阳 1月9日至10日 , 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 , 部署宣传推广北京等地新经验新举措 , 切实加强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 , 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 全力营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 , 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

  会议指出 ,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 , 城市公交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 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 , 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 积极学习借鉴北京等地先进经验 , 坚持属地管理、综合治理 , 坚持科技应用、群防群治 , 坚持预防为先、防处并举 , 全面提升公交车安全防范整体水平 , 全力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 营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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