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是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的法定蓝图( 三 )

  四是把握关于城市特色的要求 , 突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 , 塑造京华风范、运河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城市风貌 。

  五是把握建设未来没有“城市病”的城区工作导向 , 在交通、生态、市政、安全、公共服务、住房、新老融合等方面综合施策 , 标本兼治 。

  六是把握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责任 , 发挥城市副中心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 , 实现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地区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 , 促进协同发展 。

  七是把握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的路径和方法 , 正确处理政府引领与发挥市场作用的关系 ,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 尊重市场规律和市民要求 , 有立有破、有管有放 , 为市场主体和市民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 为规划实施注入新的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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