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武定门车祸案”判决结果公布 原民警获刑( 二 )

2018年5月9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嫌疑人邓某某批准逮捕。秦淮检察院认为邓某某未按照信号指示灯通过路口,还在闯红灯的过程中接电话、捡手机,因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年8月20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邓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一年,与之前所犯受贿罪并罚,合并执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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