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反映地下车库成遛狗场 官方这样回复( 二 )

苏州市民反映地下车库成遛狗场 官方这样回复

(养狗问题反映)

对于邓女士而言,她的愿望很简单。“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采取措施惩治这些不文明养狗的人,既然劝导不起作用的话,就应该让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何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让犬、犬主人和其他人互不干扰,这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采访人员从苏州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修订版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其中有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公约或者管理规约,划定本居住区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有条件的居住区可以设立专门遛犬场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苏州市民反映地下车库成遛狗场 官方这样回复
(《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这意味着,小区物业可以明确在车库标注“地下车库不要遛狗”等安全提示,保安员进行车库巡查提醒,避免“万一”的发生。如果物业的干预和制止无果或无效的话,可向公安机关进行反映,公安机关可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给予狗主人警告和罚款。

而针对邓女士所担心的车辆伤狗问题,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养犬人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有效约束犬只,致使犬只危害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犬只伤亡责任由养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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