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黑老大”文烈宏案一审宣判:涉15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 )

法院审理还查明 , 该犯罪组织人数众多 , 结构严密 , 层级分明 , 分工明确 。 其中 , 文烈宏为组织者、领导者;舒开、佘彬、龚浩为骨干成员;刘初平、王峰、姚跃、易辉跃、文雅为积极参加者;陈致富、胡高生、张祥伟、黄泽孟、郭卓、周玉明、陈剑林、舒云、舒浩、刘祥雄、万钢、文思文、汤宇、周闻天、齐宁波、罗德新等16人为其他参加者 。 该犯罪组织通过放高利贷、开设赌场抽头渔利、使用欺诈手段赌博等方式 , 攫取巨额利益 , 至案发 , 该犯罪组织被扣押、查封的现金及财物折款高达12亿余元 。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非法攫取的财富为组织成员购买作案工具 , 发放工资奖金、“封口费” , 提供住房、旅游等 , 以支持该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和壮大;该犯罪组织和组织内成员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及违法行为共84起 , 为收回高利贷、赌资等不法利益 , 以暴力和暴力相威胁为主要手段 , 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 为非作歹 , 欺压、残害群众 , 社会危害十分严重;该犯罪组织通过拉拢、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或纵容 , 称霸一方 , 致使多家民营企业停业倒闭 , 引发多起群体性事件 , 甚至导致一名银行负责人自杀身亡 , 严重破坏了有关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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