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车祸多条肋骨骨折却遭漏诊致死,两医院被判赔30余万元( 四 )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 , 高女士家属申请司法鉴定 , 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 , 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对两家医院对高女士实施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 如存在过错 , 与高女士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司法鉴定 。  

A医院鉴定意见中 , 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叙述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 , 虽然采取了胸部DR、CT等检查项目 , 并对肺损伤进行了鉴别诊断 , 但仍未能对被鉴定人右侧第4-6肋骨骨折明确诊断 , 因此存在漏诊、漏治的过错 。 ”“患者于急诊留观期间虽没有糖尿病的相应临床症状主诉 , 但医方问诊不够仔细 , 检查项目不够全面 , 未能给予诊断 , 存在不足 。 ” 

对医方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叙述为:本案被鉴定人右侧第4-6肋骨骨折 , 医方未能及时明确诊断并给予相应治疗 。 骨折后疼痛有可能导致患者呼吸功能受限 , 痰排除障碍 , 肺内感染的发生率增加 。 考虑到高女士既往有糖尿病病史 , 伤后住院期间主诉不够明确 , 出院后发现有咯血、发热、伴呼吸困难症状进行性加重时未能及时就诊等因素 , 再结合当时、当地医院的等级、设备条件、医生临床经验等因素综合分析认为:A医院对高女士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 , 与其死亡的损害后果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 原因力大小建议为轻微至次要之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