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车祸多条肋骨骨折却遭漏诊致死,两医院被判赔30余万元( 五 )

B医院鉴定意见为 , 对高女士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 , 与其死亡的损害后果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 原因力大小建议为极轻微 。

死者家属获赔30多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 患者到医疗机构就医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被侵权人死亡的 , 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经鉴定 , 二被告对高女士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 , 与其死亡损害后果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 其中A医院责任程度为轻微至次要之间 , B医院责任程度为极轻微 。 故二被告应当对各自过错诊疗行为造成的合理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结合司法鉴定意见 , 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本院酌定A医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B医院承担5%的赔偿责任 。  

近日 , 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A医院赔偿高女士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25万余元 , A医院赔偿6800元鉴定费;B医院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6.7万余元 , 赔偿1700元司法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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