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打击金融犯罪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 )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某等人所谓的生产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化工合成物说法,通过多方面搜集客观证据,证明该合成物不仅市场小、利用率不高,而且几乎没有生产出成品,属于典型的集资诈骗行为。

2018年7月12日,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等3人以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期。

2018年4月18日,秦淮区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做好化解金融风险打赢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的工作细则》,从目标要求、司法办案、沟通协调、办案组织、追赃挽损、息诉维稳、联合执法、调研总结、法律宣传等九个方面对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保障区域金融安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同年7月31日,南京市检察院牵头,东南大学法学院、建邺区金融办和建邺区检察院联合举办了以“新型金融犯罪惩治与风险防控”为主题的第二届金融检察论坛。

2018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提前介入了“易乾宁”“蛙宝案”“爱晚案”等多起非法集资案件。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认真落实市委打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部署,及时向被害群众依法公开案情,做好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工作,稳定被害群众情绪。组织了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以案释法教育;撰写《南京金融检察白皮书》,构筑防范金融风险惩防教育机制。坚持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并重,会同公安、法院追缴发还部分案件赃款赃物,为人民群众全力挽回经济损失。

据介绍,2018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批捕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280件445人,起诉249件511人,人数同比上升82.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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