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流域将实施禁渔期制度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 , 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 。 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禁渔期为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 钱塘江干流统一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

据了解 ,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要求 , 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19年起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 。 现通告如下:

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

(一)禁渔区

滦河、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海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徒骇河、马颊河等主要河流的干、支流 , 位于上述河流之间独立入海的小型河流和人工水道 , 以及主要河流干、支流所属的水库、湖泊、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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