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董事长梁寿龄等6人被开除党籍、公职或接受( 二 )

经查 , 梁寿龄在担任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 , 违反工作纪律 , 不正确履行职责 , 对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资金被违规套取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

梁寿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 , 理想信念缺失 , 法纪意识淡薄 , 把公权力当作牟取私利的工具 , 进行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 , 严重违反党的纪律 , 涉嫌违法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知止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决定给予梁寿龄开除党籍处分;建议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给予梁寿龄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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