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产集团原副总裁辛继平贪污等一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上海1月23日电 (采访人员 李姝徵)23日10时30分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联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辛继平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隐瞒境外存款一案 , 对辛继平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间 , 辛继平利用担任国有公司虹联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 , 为他人承接虹联公司所开发房产的装修、绿化、景观等工程项目和购买、承租虹联公司的房产、商铺等提供帮助 , 收受他人现金、名表、购物卡等贿赂共计278万余元 。

2013年10月 , 辛继平利用担任虹联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 , 违反国有资产处置规定 , 徇私舞弊 , 决定将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等地的66套商铺低价出售 , 共计造成其中31套商铺以低于市场价2,182万余元的价格完成产权变更 。 其间 , 辛继平还借用他人名义或帮助特定关系人低价购买了其中5套商铺 , 非法占有国有财物298万余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