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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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

本文标题: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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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等有关规定,2019年张家港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报考体育、器乐学科暂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须具有相应学位。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2月16日至2001年2月17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2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四)以研究生学历(须有硕士学位)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有硕士学位)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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