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每年获约1亿元中央财政资金保护长城( 二 )

  24日 , 国新办就《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 宋新潮介绍 , 长城保护的资金主要来源於三方:一是中央财政;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三是社会资金 , 包括所谓开发性资金 。

  对於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 , 宋新潮进一步介绍 ,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在属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长城重要点段保护;地方各级政府资金 , 主要用在对长城周边环境的保护;社会、旅游等方面的资金用在长城的旅游开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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