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骑小黄车猝死 法院判决ofo补偿家属15万

据裁判文书网14日判决书显示 , 就2017年浙江男子骑小黄车猝死一案 , 法院判决ofo在其死亡中无过错 , 但应支付其家属15万元经济补偿 。

2017年7月25日下午 , 死者在杭州通过支付宝扫码方式启用被告拜克公司投放的“ofo共享单车”(以下简称小黄车) , 骑行小黄车至莫干山路和石祥路交叉路口附近时 , 从小黄车上摔下倒地昏迷 , 抢救无效死亡 。 《医学死亡证明》记载死因为:猝死、不详 。 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尸表检验 , 检验结果未发现明显致命外伤 。 在损失赔偿上 , 支付宝为小黄车的使用投保了骑行意外险 , 由国泰保险公司承保;拜克公司为小黄车投保了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 。 2017年8月3日 , 太平洋保险公司向姚鹏泽家属下达需进行尸体解剖检验通知书 , 但其家属拒绝尸检 。 据此 , 2017年10月10日 , 太平洋保险公司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一份 , 载明“因不能提供尸检报告无法证明死亡原因属于意外事故 , 赔偿责任无法认定 。 我司无法受理您的报案索赔” 。 此后 , 双方因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 , 遂成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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