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返乡高速篇:全国高速对摩托车开放及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图!( 三 )

(二)委婉允许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地方性法规

《天津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规定》是由1997年7月9日市人民政府发布 , 2004年6月30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公布的 , 并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该规定通篇回避了“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这个敏感话题 , 甚至连“摩托车”三字都没有 。 据此理解 , 摩托车在天津市范围内是可以上高速公路的 。 类似这样的地方性规定还有《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规定》、《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 。 这类地方性法规的一个共同特点 , 就是回避“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这个敏感问题 , 采用委婉适用国家法律的做法 , 起码在法律层面不与上位法相抵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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