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新规:保障民警依法履职 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二 )

  《规定》明确 ,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 不受妨害、阻碍 , 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 , 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 。 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民警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 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 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 。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 , 不得对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 , 不得作出处分或者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 。

  2月1日起禁止对长江刀鱼等进行生产性捕捞

  近期农业农村部经过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 , 从专项捕捞管理、渔业资源保护和长江生态系统修复等角度综合考虑 , 发布了《关于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 , 决定从今年2月1日起 , 停止发放刀鲚、凤鲚和中华绒螯蟹的专项捕捞许可证 , 这也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政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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