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规定:中小学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新华社济南1月28日电(记者王志)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 ,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 济南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关於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与改革的意见》 , 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 不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 并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 , 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60分钟 。

  为合理布置作业 , 济南市明确 , 应采用“基础作业+弹性(特色)作业”的模式 , “弹性(特色)作业”要体现分层、灵活要求 , 供学生自主选择 。 作业应当堂布置 , 不能只通过简讯、QQ、微信等媒介布置作业 , 需书写的家庭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在电子设备上完成 。 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 不给家长布置作业 。 不将各种练习册、复习资料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使用 。

  根据意见 , 济南市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 , 小学一、二年级可布置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作业 , 如课外阅读、口语交际、探究活动、手工制作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 , 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 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60分钟 , 初中不超过90分钟 。 三至六年级学生晚上9点前、初中学生晚上10点前确有困难 , 不能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 , 第二天向教师说明情况後可以缓交作业 。 寒暑假期间的书面家庭作业一般每天平均用时小学不超过90分钟 , 初中不超过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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