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贴息支持”

  吉林省财政厅厅长 谢忠岩

  为深入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 有效吸引各领域资本投入吉林经济社会发展 , 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 通过补助、贴息、事后奖补等多种方式 ,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 强化政策落实 , 助推扩大开放政策尽早落地见效 。

  28日 , 中国吉林网在吉林省扩大开放100项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 省级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 , 将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 , 给予年度新增贷款利息不超过50%比例贴息支持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工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 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

  同时 , 对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 , 创新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 , 质量效益好 , “小而强”、“小而优” , 发展潜力大、能够成长为引领未来经济发展新引擎的优秀科技型小巨人企业 , 省级财政将通过采取R&D经费投入补贴等多种方式 , 重点进行支持 。 补贴额度与企业上年度R&D投入挂钩 , 补贴总额最低10万元 , 最高不超过60万元 。 同时 , 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按要求进行备案的企业 , 在同等条件下 , 相关专项资金可予以优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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