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详解降成本“32条”(12)

  第24项 , 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相关登记时间 。 这是我市政策措施 。 2018年4月市国土房管局印发《关于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压缩办件时限的通知》规定 , 将地役权、抵押权登记 , 不动产预告登记、注销登记 , 以及不动产权属证书换发、补发 , 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 , 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办理已登记的独用宗房地产转移登记 , 在不涉及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抵押的 , 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涉及公告、公示、申请人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登记时限) 。 这一政策措施责任单位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第25项 , 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 。 这是我市政策措施 。 2018年8月24日 ,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决定取消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许可等市级行政许可事项44项 , 取消外国人来华签证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区级行政许可事项36项 , 将4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合并为22项 , 将19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合并为10项 , 市级向区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及权限17项 。 这一政策措施责任单位是市政务服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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