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那些事]无子女老人 给自己提前定个监护人( 二 )

  段大娘听说公证机构可以提供这样的法律服务 , 因此她来到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 , 公证员谢群接待了大娘 。 段大娘向公证员说明了自己的想法 , “其实人老了 , 都是很孤独的 , 我不怕死 , 但是我怕孤独地、痛苦地死去……” 。 说完 , 老人就哽咽起来 , 泪水朦胧了双眼 。

  等段大娘情绪平静了一些后 , 谢群对大娘说:“大娘 , 咱们国家的《民法总则》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都规定了意定监护制度 , 就是在自己意识清楚的时候 , 书面指定一个人 , 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 , 照顾自己的生活 , 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 同时 , 您刚才说的您名下的房产 , 您可以留下遗嘱 , 在您百年之后 , 遗留给照顾您终老的人 。 段大娘眼神中透着光芒 , 激动地说:“姑娘 , 你说到我的心坎儿里去了 , 我就是这么想的啊 , 我就希望外甥女能做我的监护人” , 谢群继续跟段大娘说:“大娘 , 那您要回去跟您的外甥女商量一下 , 看看她是否愿意做您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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