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成都公积金贷款要求更严了:认房又认贷(12)

第十一条借款申请人对房屋登记信息记录有异议的 , 可到当地房管部门进行验证或修改房屋登记信息 。

第十二条借款申请人对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有异议的 , 可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作为佐证 。

第十三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 , 借款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 不予贷款:

(一)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等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

1.当前贷款逾期的 , 或担保人代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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