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今年继续禁放烟花爆竹 江北新区全面禁放禁售( 二 )

另外,自2019年1月1日起,江北新区的葛塘、盘城两个街道全面禁放、禁售烟花爆竹。至此,江北新区全部实现了禁放、禁售。目前,南京市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江北新区全区域,以及栖霞、浦口、江宁、六合、溧水、高淳的部分街道和区域禁放、禁售烟花爆竹。

举报违法生产运输燃放等行为,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

根据规定,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接受举报的执法部门,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凡举报下列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采购、销售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

(二)未经许可储存或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储存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千克)为单位,每单位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

(三)未经许可或者未按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运输烟花爆竹的,违反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资质管理规定运输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运输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

(四)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能够举证违规燃放当事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200元。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25-836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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