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军师”,张志伟( 五 )

北 京 联 盟

  “遍布全国各地的数万名志愿者每天都在开展着解救行动 , 解救一个孩子就是拯救一个家庭 。 但我们还要更多的从立法上 , 从体制上去建设与完善打拐中的相关法治因素 , 每次打拐之后能在制度方面留下点东西 , 打拐才具有普遍与长远的意义 。 ”

  2013年3月 , 张志伟参加了一次解救5岁乞童的“打拐”行动 。 为了一举抓捕犯罪团伙 , 解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先让警察留在外围 , 张志伟及其他的志愿者引蛇出洞 , 伺机接近并抱走孩子 。 果然 , 旁边冲出一个妇女 , 大喊:“别抱走我的小孩!”警察马上出现 , 将妇女及小孩一起带到派出所 。

  孩子解救成功了 , 教唆孩子乞讨的妇女也被控制住了 , 可是经过警方详细调查 , 孩子是由这名河南妇女从邻居家“租借”而来 , 是妇女与孩子家长双方自愿租赁的牺牲品 。 “拐卖”?“租赁”?这给警方出了一个难题 。 怎么处理妇女与小孩呢?一番周折后 , 警方仍然无法从法律上找到惩处这种行为的依据 , 无奈之下 , 只得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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