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一男子盗刷朋友支付宝,辩称不是现金不违法

湖南益阳桃江县高桥镇一男子利用支付宝、微信分别盗刷两位朋友的钱财 , 面对民警的讯问 , 该男子竟称未拿现金不犯法 。 目前 , 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

2017年下半年 , 在桃江县高桥镇经营砂石厂的胡某资金短缺 , 因不熟悉网络操作 , 请朋友陈某帮忙到网上借款 。 陈某为其在网上申请了7万余元的贷款 , 也由此知道了胡某的银行卡号和支付宝账户、密码 。 2018年12月14日 , 陈某登录胡某的支付宝 , 分数次转出资金2865元 。 陈某又打起了朋友叶某的主意 。 12月24日 , 他想起曾借手机给朋友叶某登录过微信 , 并知晓其账户、密码 , 当即从微信中转出资金15000元 。 25日 , 叶某得悉自己现金被盗刷后找陈某帮忙 , 陈某为其找回微信密码 , 但隐瞒了犯罪事实 。

今年1月25日 , 陈某落网 。 面对民警的讯问 , 陈某竟辩称没有拿人家的现金 , 这不违法 。 1月26日 , 陈某已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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