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惹的祸!女子因感情纠纷烧了男友家而获刑

近日 , 湖南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感情纠纷失去理智 , 女子放火烧房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 , 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

2017年8月底 , 因与被害人王某发生感情纠纷 , 被告人彭某某来到王某家中 , 打砸碗柜 , 并将王某衣服堆放在二楼木质地板上 , 找到打火机点燃衣服后离开了现场 。 衣服燃烧后引发房屋大火 , 致使王某家房梁、二楼地板、床、柜子等物品受损 , 致王某邻居被害人王某某家房梁受损 。 起火后 , 因被村民及时发现并报警 , 火势被扑灭 , 避免了更大损失 。 经认定 , 该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1 , 219元 。

祁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彭某某故意放火 , 造成他人住宅和财物遭受不同程度的毁损 , 危害公共安全 , 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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