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电主体不得截留降价红利( 三 )

  北京甘家口大厦在2018年2月至10月按每千瓦时1.80元收取电费 , 2018年11月1日开始按每千瓦时1.17元收取电费 , 另收取每千瓦时0.45元供电服务费;广州增城万达广场由万达物业和万象美物业提供物业服务 , 万达物业于2018年11月调整电价之前按每千瓦时1.38元收取电费 , 万象美物业按每千瓦时1.15元收取电费 。 上述转供电主体未将2018年电力公司降电价退款退还商户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 , 特别是要加强对机场、火车站等特殊转供电区域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转供电的监督检查 , 及时办理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投诉举报案件 ,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在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 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 , 让终端用户得到降价红利 , 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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