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80岁以上重度失能者可享照护险

  近日 ,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广州市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 广州户籍80周岁以上重度失能老年人可享照护商业保险 。

  方案指出 , 受保障人群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 已与市民政局授权经办机构、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将达六个月以上 , 病情基本稳定 ,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不高於40分 , 或经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性医院神经内科诊断为痴呆症(中、重度)且参保人员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不高於60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