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央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采访人员刘飞)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 ,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相关回答 , 当中明确 , 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 , 2019年1月1日起 , 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

  针对“201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 , 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这一问题 ,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方面表示 , 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 , 2019年1月1日起 , 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 采访人员今天也就此向12366进行了咨询确认 。

  12366工作人员:根据相应的答问内容 , 目前要求的就是 , 不用自己做12万元所得的自行申报了 。 但如果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 有扣得多的、需要补缴税款的 , 这个再报就行 。 如果只是12万元就不用再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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