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二 )

  采访人员:就是说这个钱是2018年的(所得)也不用再报了 , 对吧?

  12366工作人员:是的 。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也明确 , 对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 , 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 , 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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